【藥師觀點】落實中醫醫藥分業 中西藥合併管理
陳進男/藥師
去年8月盛唐中醫診所事件,診所醫師涉嫌違法將禁止入藥的硃砂加入中藥內,導致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、縣議員張彥彤全家人,甚至還有幼童在內的32人鉛中毒一案,讓民眾驚覺,到一個合法中醫診所就診,竟然也有用藥中毒的風險。
其實醫者父母心,多數中醫師都是兢兢業業為患者的疾病進行診治醫療。但經過此次事件,也希望民眾了解到,藥即是毒,超過合理使用劑量,就會產生毒性,不論中藥西藥都一樣,用藥必須謹慎,才能用以治療疾病而不產生藥害。
其次,醫藥分業在我國中醫藥並未落實,健保署也已多次責成中醫師公會要求所屬中醫診所醫師會員,不得以未具中醫師或藥師證照之人員,違法從事中藥調劑工作,然而似乎一直未有改善,建議政府相關主管機關應再嚴格要求,以提升民眾的用藥安全。
再者,中醫師公會提出的中藥師構想,實屬不當。先進國家如日本及德國,並未設置漢藥師或草藥師,一律由藥師管理各種藥物,運作管理良好。反觀全世界唯二設置中藥師及韓藥師的中國及韓國,中國已經擬效法台灣走向中西藥合併管理的方向,韓藥師也造成管理上的問題而限縮招生,可見中西藥合併管理是務實合理正確方向。
目前我國藥師人口比已經高居全球第五,藥師人力充沛,且我國具備中西藥專業的藥師也超過3萬名,遠超過中醫師人數3倍以上,若能落實中醫醫藥分業,將是我國民眾健康的一大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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